说到这上头,大队长媳妇也不隐瞒了,也没什么好隐瞒的。

她长叹了一声:“子矜,是这样的。”

“我娘家有四个兄弟,三哥是个残疾人,脸上长了一块很大的胎记。”

“因为这个原因,他娶的媳妇也是个残疾人。”

“可能是遗传,他们的大儿子生下来时,跟我三哥一样,脸上也被胎记占了半边脸。”

“但我这个大侄子,除了脸上这个胎记外,别的都好,人还特别聪明。”

“可就是因为这个胎记,一直找不到媳妇。”

“今年都二十五了,我三嫂急了,让她的大女儿给自己的儿子换亲了。”

“对方是个哑巴,家里兄弟多,他是老大。”

“爹娘没什么本事,家里穷得没有隔夜粮,哪来的钱置办嫁衣?”

这年代农村换亲的事情很多,徐子矜知道,自己老家那边也一样。

农村穷,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变的事。

哑巴比手脚残疾人还要好些。

自己这套衣服,面料一般,但样式是很好的,经过了改良后,没超出这时代太多。

徐子矜长吐了一口气:“好,这衣服我送给你那个表姐,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穿得上。”

“另外,我还有几套旧衣服,要是不嫌弃,也可以拿去。”

嫌弃?

大队长媳妇张着嘴,眼眶红了,好半天才说话:“大毛媳妇,你真是个好人。”

“我替我那苦命的侄女,先谢谢你了。”

“她的身材跟你差不多,就是比你瘦些,肯定能穿。”

那就好。

空间东西多如牛毛,徐子矜愿意日行一善。

“大伯娘,明天你来一趟,我把衣服准备好。”

虽然她家男人是大队长,可孩子多,日子也没比别人家好到哪里去。

这年头,只要还能穿的衣服,谁家会送人?

大队长媳妇忍住眼泪,点点头:“谢谢、谢谢,谢谢你啊,大毛媳妇。”

“说真心话,我三哥家那大闺女,从来没穿过新衣。”

“她的衣服,都是捡我大哥家、二哥家闺女穿不下的衣服,真是补丁加补丁呢。”

“我替孩子谢谢你了。”

“不客气。”

能帮一把,也是积德。

陆家这个地方,农村娶媳妇的酒席是中午,婚礼安排在十二点十六分。

先把新娘接过去,时辰到了再行礼。

等徐子矜完全穿戴好,时辰就差不多了。

大队长媳妇的大儿媳妇给她端来了一碗红枣莲子桂圆汤,大队长媳妇让她必须吃完。

说吃完了,才喜庆。

没办法,徐子矜只能吃了。

刚把碗放下,门外就传来了一阵欢叫……

“接新娘子的来了,接新娘子的来了!”

大队长家的两个孙子,一看到陆寒洲,立即大喊大叫起来。

大队长媳妇笑呵呵地骂着:“快走开一点,你小叔要放鞭炮了,小心崩着你们。”

话才落下,“噼噼啪啪”的鞭炮声就响了起来……

“子矜嫂嫂、子矜嫂嫂,大毛哥来了。”

陆佳玉兴奋地跑了进来,那高兴的劲儿,仿佛出嫁的人是她自己。

两世为人,徐子矜是真正的头一回“嫁”人。

上辈子与杨胜军,没有这仪式不说,一周后的婚礼甚至连到场的人都没几个。

看着陆佳玉红彤彤的小脸,她笑了:“不急,得让他进来接。”

“媳妇,我来接你了!”

话音刚落,一身崭新军装、身材高大、相貌俊秀的陆寒洲已经进来了。

刮得干干净净的脸,褪去了清冷的双眼。

修长的双腿,有神的双眸,看得徐子矜心头乱跳:好帅!

要说这世上比他帅的男人肯定有。

可在徐子矜的心中,此时的陆寒洲就是这世界上最帅的那一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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