咖啡文学 > 其他小说 > 绝世神医的极品老婆周元楚然 > 第七百一十八章 这还能忍?
这还能忍?

这他妈的怎么忍啊!

所有目光,都看向了被气到爆炸的林辰。

周元太嚣张了,该好好修理一下了。

最重要的是,他们羡慕的口水,都快流出来了。

“周元,你太过分了!”

“今天我便让你知道,英雄不一定要要有美人相伴,重要的是实力……是是……是实力!”

林辰被气到结巴了,眼眸猩红一片,而凝实的元神虚影蹦出来时,气势也在刹那间横扫四方。

紧随其后,便是如同泉水般的灵气,自丹田内爆发而出。

“锵……”

刹那间,一根纯绿色透明度如玉的长笛,凭空出现在手掌之上,林辰的气质截然大变。

“那是灵器!”

“他手里的长笛,是灵器——幻音笛,他是幻音真人的亲传弟子!”

“原来是他!”

“……”

刹那间,全场沸腾了!

林辰的师父,的确是隐世强者,是一个让各大势力,都颇为头疼的存在。

难怪有如此实力。

“周元,有种就动手,老子让你三招!”

林辰面目狰狞的咆哮了起来。

他的战意,从未有过如此疯狂,甚至之前,他认为自己的心境,不会因他人而波动。

偏偏现在,着实被惹毛了!

周元的眼眸中,闪烁出一丝震怒,他不是没有血性的人,一而再,再而三的受到挑衅,自然也难以容忍!

纳兰纷飞戏谑的说道:“林辰,哪有你这么早暴露底牌的?”

“所有人都知道幻音笛是元神攻击,可以在响起的刹那间,震慑住对手的元神,人家要是提前有所准备,你可就没这么容易得手喽。”

她的声音不大不小,却恰巧能让上百人,听的清清楚楚。

周元神情一怔,纳兰纷飞这是摆明了要让他注意什么啊!

可偏偏他的识海,在父亲的加强后,连修罗剑灵都难以伤害,更加巧合的是,他的绝招也是元神压制对手的识海。

这更是修炼以来,头一次碰到修炼元神的人类。

不过之前也遇上过白狐妖族的天赋神通——魅惑,但最终还是他更加强大一点。

“纳兰,你……”

林辰脸都绿了!

什么叫所有人都知道?

明明知道这个秘密的,就只有纳兰纷飞,故意抖露出来,这不明显的是在报复他吗?

不过在绝对的境界碾压下,就算有所准备又能如何?

“切,我我我……我怎么了?”

纳兰纷飞一副不在意的模样:“有本事就来揍我啊,要是没胆子,你就不是个男人,略略略……”

毫不夸张的说,在世俗界,她就是可以横着走的存在。

就连最强官方势力——捉妖局,都要对她礼让三分,凭什么害怕一个隐世强者的亲传弟子?

报复?

要是她在考核中出了事,不管是谁做的,以她母亲的脾气,绝对会让与考核有关的人,全部下地狱。

这个世界,本就不是讲道理的地方,拳头——即真理!

在纳兰纷飞的接连讥讽下,林辰已经快要崩溃了,这个女人知道他所有的底牌,要是一一抖露出来,那还能叫做底牌吗?

这会让他的杀伤力,至少降低一半。

楚然和青柠先是疑惑了一下,但是很快就意识到,纳兰纷飞或许并不是在帮助周元,只是单纯的讨厌林辰。

所以也没当回事儿。

“我本不想与你计较,但你骄傲狂纵,一再贬低于我。”

也就在这时,周元傲然说道:“所以我接受你的挑战!”

之所以接受挑战,只是想测试一下自己的元神攻击,到底处在什么档次。

要是不比一下,心里反而不舒服。

最重要的是,他的元神攻击,现在不能算是底牌了,因为各大势力,应该已经有所防备了。

所以,倒也不怕暴露。

楚然和青柠,顿时瞪大了眼睛,这可不是周元的行事风格啊。

不过很快,便释然了,因为她们知道,一旦周元决定出手,肯定就是有了必胜的把握。

“我倒是差点忘了,他也是玩元神攻击那一套的!”

炎枭神情一怔,不过真要是打起来,倒也能知道,周元和林辰的元神,究竟谁强谁弱了。

“好期待,这应该是他们的最强底牌!”

“周元藏的不是一般的深!”

“……”

秦月儿等人,也是窃窃私语着,与大部分人一样,眼睛都不愿意眨动一下。

反倒是林辰,直接被气炸天了,全程黑脸的说道:“我……我挑战你?”

“我一个合体境后期的修炼者,去挑战你?”

“也罢,姑且算是老子挑战你了,看招吧!”

被气到浑身颤抖,五脏六腑都在跟着抽搐,是种什么体验,林辰终于是尝到了。

只感觉七窍生烟,话音落后,举起幻音笛,放在唇边,眼神如同毒蛇般的死死盯着周元。

他一定要展现出绝对的实力,让在场的人,知道他的强大,看谁以后还敢小觑他半分。

“迪迪……嘟……呜呜呜……”

随着一阵清脆的笛音扬起,音韵悠游柔转,宛若黄鹂清鸣,而笛声竟然还引起丛林中的百鸟啼鸣。

所有人,都震惊了!

这声音,真悦耳,只感觉进入了一个新的空间,这里一切都是美好的,没有外界的喧嚣,也没有外界的尔虞我诈,反倒是山清水秀,百鸟共舞,宛若世外桃源!

他们都还没意识到,已经掉入了幻音笛的领域内。

林辰的眼眸中,闪烁一道寒芒,要是他现在起了杀心,幻音笛领域内,将没有一个能生还的。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