咖啡文学 > 穿越小说 > 我栖春山 > 第二百五十六章 楚灵时【自述篇】二
你看不见我,我却能肆无忌惮的打量着你。

长长的柳叶眉,下巴很尖,肌肤胜雪,柔顺的青丝,只用一根红绳扎着。

未施粉黛,脸蛋却依旧红扑扑的,只是看着很消瘦。

我忽然就想和你说会儿话,但我完全不知道,一个人,大脑发懵,紧张得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时候,只能说胡话。

我倏然出了声:“你可愿嫁我?”

手里的寿桃还没送出去,窗户先扑通一声关了。

啧,是拒绝的意思。

我灰溜溜跳了墙,回了藏书阁。

后来,我撑着下巴,琢磨出来,这也不算拒绝。

可能,只是我送的礼物,太过拿不出手了。

哪家好人,求娶姑娘,用个寿桃就想把人打发了啊?

可第二日,我要回西北了,没法子,只能赶走了北弥,再回来哄你。

一年又一年,我被编入了祁州的玄狮营,这是西北三军最精锐的铁骑,西击北弥,北阻鞑靼。

日子很苦,缺粮,分发到将士们手里的粮食越来越少,也缺兵,三军不断缩减,北弥却数次增兵,形势越发困难。

只是西北大将军实在是军事鬼才,哪怕样样不足人家,也没叫北弥落了一点儿好。

北弥人再一次被打退了,只是,这一仗,我死了很多同袍。

因为粮食不够果腹,棉衣不够取暖。

我们攻入北地时,犹如置身冰原雪地,很多兄弟的手脚,都被冻伤了,加之后续辎重补给困难。

即便是胜了,也只能退守苏凌。

好在,近一年的南北和谈,茂县被割让给了我们。

得胜还朝,银鞍白马,意气风发。

我回了汝阳,正值秋夜,第一件事,便是盯着房间内的残烛,瞧它几时燃尽。

红烛燃尽,晨曦初升。

我去了淮南侯府,求娶苏三姑娘。

大夫人聒噪不停,具体说了什么,我没听,反正,我跪在阶下,一字一句的重复。

此生,非她不娶。

毕竟是侯府,嫁给我,实在委屈了,莫说是我了,就是主君,也觉得我在痴人说梦,并不允准。

后来,是我的同僚,姜流,去求了援兵营的校尉,校尉又求了参将,最后,求到了陆家小将军那儿去。

也不知他递了个什么话,苏府的脸,立马就变了。

直到五哥问我,你就这么强娶人家,也不问问别人愿不愿意?

我一拍脑门,立刻慌了神,是啊,我怎么不先问问她,愿不愿意嫁我?

于是,我挽起衣袖,冲进侯府。

然后吃了个闭门羹。

第二日,闭门羹。

第三日,闭门羹。

第……不知道多少日,依旧是闭门羹。

我也没想到,两家都点了头了,我更见不着你了。

我长居西北边塞,藏书阁又住进了新的乞丐,塔尖儿,我也上不去了。

要怎么样,才能知道你愿不愿意呢?

我学聪明了。

你是锦绣堆里长大的娇小姐,收到的礼物,一定不计其数,要做,就得做一个,别人绝对做不出来的东西。

于是,我刻了一只木雕,细微处,纂刻着一行小字,肉眼几乎难见。

“与卿,相守。”

五哥总说我话太多,嘴还毒,显得太轻浮。

为了不显得自己太轻浮,太惹人讨厌,除了木雕,我开始送一些别的,比如,簪子什么的。

当然,都是从话本里学来的,桃下山人的新著:纵横江湖里说过,要讨女子欢心,就得对症下药,她喜欢什么,你就给她什么。

我回汝阳,还不足半年。

北弥人再次发起了攻势,这次,他们于天门关,横兵三十万。

而西北三军,十年如一日的折腾下来,不见扩编,反遭削减,只有十二万人不到。

我要出征的那一日,依旧吃了个闭门羹,快走时,我上了藏书阁,一眼望去你的绣楼,偶人娃娃没了,挂在檐下的,是一个木雕。

我心血澎湃,一时没把持住,跳到那颗石榴树上,倚着枝干,朝你眨眼,说。

“等我赶跑北弥,就回来娶你。”

你羞红了脸,再一次把窗掩上了。

我飞身掠过檐下,取走木雕。

果然,不是我刻的那一只,因为,左下,有四个字。

“伴君,天涯。”

仗打了一半儿,我们占领了南北天堑,得了优势。

可谁都知道,眼前,是场硬仗。

姜流总是笑话我,说:“好好一个世家子弟,怎么想不开,跑出来从军?”

“保举入仕,做个闲官儿也好,当个纨绔也罢,总好过上战场来抛头颅,洒热血。”

我说:“哪怕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乞丐,也有个小小的愿望啊。”

他又问:“什么愿望?”

我很正经的告诉他:“为国为民,死而后已。”

还有一句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,只是这话,用不着对一个每天不洗脚的糙汉子说。

姜流果不其然的翻了个白眼,拨着脚下的火堆:“这愿望叫小?”

“很小啊,很平凡啊,很普通啊。”

南凉重文轻武,鄙薄武人,削减军权,虎狼环伺,以致风雨年间,战乱茫茫,百姓失家。

许多孩子,只能成为衣衫褴褛,沿街乞讨的流浪儿。

我就是乞丐,自然不想让他们也成为乞丐。

只有将北弥人彻底打服,才能结束战乱,摆脱流浪。

他冷嗤了一声,斜斜看了我一眼,眸中露出轻蔑之意:

“你?你是楚家人么?”

我怔了怔,没明白此话何意。

直到,裕丰十九年,军粮一案爆发,楚家身陷其中,我亦受军中贬谪。

我牵了一匹马,从边塞,日夜疾驰,回了汝阳,想问个明白。

我站在窗外,亲眼看见主君将食盒打开,露出里面的婴儿手臂,热腾腾的,像是蒸笼里刚出锅的珍馐。

我看着婴儿手臂发呆,还琢磨了一下,什么馒头,能捏成这种形状。

后来,我看见主君一口咬下那馒头,红肉翻滚,白骨森森。

我吐了。

接着,主君打开窗,将我押进了房间,提起食盒,将食盒中的其他部位,一一分发给了我,以及我的“兄长”们。

按主君的话来说,就是,利益也好,信仰也罢,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永恒的忠心。

他从他的主子那儿,学到的,只有“同舟共济”四个字。

大家别误会,同舟共济,指的不是大伙儿同心协力的意思。

而是,我吃了肉,你也得吃肉,你也吃了肉,就和我是一伙儿的了。

大家同坐一条船,为了一起淌过这条河,就都力往一处使,心往一块儿放。

那一夜,我明白,如果我不吃,就得死,于是我十分顺从的捻起一块肉,腥臭直逼喉咙。

刚塞入口中,就连同胃里的酸水,一块儿吐了出来。

但主君看我的动作很利落,毫无不适之意,又想,二十多年了,我向来都是最听话的那一个,没逼着我吃第二口。

天未亮,我又牵着马,回了边塞。

回去之前,我写了一封退婚书,经由小厮交给阿玉。

我意识到,这么多年,我的存在,只是在助纣为虐。

战死沙场,才是一名将军的荣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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