咖啡文学 > 都市小说 > 六年后,三崽携她掀翻帝国财团 > 第953章:关于那个杀手
第953章:关于那个杀手

靳林风现在都已经来了,秦见御当然要抓紧这个机会好好跟他聊聊,他便打发了燕蒙出去,现在病房里就他们两个人。

“说是什么肝脏破裂?怎么伤的这么重?还是被人打的?”靳林风听到之后简直是怒不可遏,“这居然是在南城发生的事?你怎么不跟我说?谁打的你?我马上带人去把他铐了!”

靳林风也是看着秦见御长大的,对他的品行他当然了解,惹是生非这种事情他不会做的,所以肯定是对方的错。

“干爹,知道您现在权力大,但也不能滥用职权,就是切磋,没掌握住分寸,没那么严重。”秦见御连忙转移了话题,“最近南城可不太平啊,刚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。”“你也听说了?”

“新闻都爆了,疯狂七月酒吧的老板被一刀割喉,当晚又有好多的客人因为踩踏受伤,这么恶劣又影响这么大的案件,我怎么可能不知道?”

“是啊,事情发生之后我们也是立马召开了紧急会议,因为这件事情性质实在是恶劣,那个杀手也实在是嚣张。

这件事情由南城刑警队主要负责,我们刑警侦查总队也会派警力支援,一定要把那个杀手抓到!”

现在这件事情归刑警侦查总队负责的话,那不就是归靳林风负责了?

“那不就是干爹您主要负责吗?有什么进展没?看了好多评论,他们都已经把那个杀手给神化了,说那个杀手什么替天行道,不希望警察抓到他,这简直是令人恼怒!”“可不就是吗?现在这些网友真是难搞,一半在网上希望那个杀手逃脱,另一半又整天打电话,说要我们必须尽早破案,不然这样的杀手抓不到,会人心惶惶。”

最近的警察专线都已经被打爆了,各种咨询案件调查的情况,说是再不把那个杀手抓到,晚上都不敢出门了。

“那是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?”秦见御很故意的说道,“据说那个杀手是什么特种兵退役,厉害的不得了,游走各国杀了那么多人,非但没有被警察抓到,而且警察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,所以这一次怕是干爹您要倒霉啊。”

因为这个杀手,只要是他犯案所在的管辖警区,都已经把他列入了抓捕名单,但到现在了一点影子都没有,这次又在南城犯了案,要是也抓不到,那靳林风不就要担责任吗?

“臭小子,乌鸦嘴!”靳林风立马反驳的说道,“当我们警察是吃干饭的?怎么可能一点进展都没有?”

“这么说,干爹,您已经掌握了很重要的线索?说来听听?”

“你这小子对这个案子这么感兴趣?”

“我也是南城人民啊,而且我是南城最有钱的人民,他游走各国没有目标的杀人,那不就是为了钱吗?

他万一哪天盯上了我的财产,要把我给宰了呢?我得居安思危,我得很关心这个案子。”秦见御一本正经的分析着。

“这个倒真有道理,他要是把你宰了,得到了战家所有的家产,他的确可以不用做杀手了。”

“……”秦见御也真的是要哭了,“干爹,刚才还说我乌鸦嘴,您才是乌鸦嘴!”

靳林风也是忍不住一笑,说道:“逗你呢,这是在南城,也是在我管辖区域内,我还能让我干儿子被刺杀?没有的事!”

靳林风是看着秦见御长大的,也知道这个臭小子从小就嘴贫,所以这些大人们总爱逗他。

“干爹,别卖关子了,跟我说说查到什么线索了?这么轰动全城的案子,全城人民都看着呢,你们的调查进度最后也会公示,又不是什么秘密,您来都来了,就先跟我说一说。”

秦见御是真的很想知道,他说的也没错,最后查出来的这些都是要公示的,都是让广大人民知道的。

“跟你说倒也无妨。”

“那干爹您快说。”

“案件发生之后,我们已经联系了这个杀手在各国犯案所在地的警局,也已经在第一时间汇总了关于那个杀手的所有案件资料。

这个杀手非常老练,现场几乎留不下任何属于他自己的痕迹,但在三年前他留下了一枚脚印。

当时根据这枚脚印,推测出他的年纪在29岁左右,身高1米8左右,体重65公斤,那是三年前的数据,现在他的年纪大概是32岁,身高是不会变,体重应该也没有太大的出入。

因为他常用的狙击枪是A国部队上的枪,所以可以判定他就是A国人,也就证实了传闻他确实之前当过特种兵。

所以我们又打申请,联系了各大军区配合,从那个杀手第一次犯案的时间,往后倒推了三年,查了三年内在A国所有退役的特种兵名单,结果真的有发现。

有一个人特别符合,这个人从小就是个问题少年,因为经常打架斗殴,才被父母送到了部队,他脑子转的快,而且枪法极好。

整体的军事素质也很好,所以很快的被选入了特种兵,但他性子特别狠,只要他出任务,他都不会留活口,最后一次出任务,军里说了,必须留活口,但他违反军令,不但把对方杀了,而且连开了好几枪。

与其说他是特种兵退役,不如说他是被部队除名,他被部队除名之后就没有了他的下落,之后消失了两年的时间,家里人也找不到他,再然后就出现了这个丧心病狂的杀手。

他的身高履历,还有各方面条件都符合,我们已经把他列为重大嫌疑人,他的本名叫冯寅,是一个特别冷血麻木的人。”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